萍乡一对亲兄弟入户抢劫黄金首饰打伤户主
2021-2-24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萍乡一对亲兄弟因生意不景气,入户抢劫了金额高达3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并导致一被害人身受重伤。7月14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哥哥刘某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弟弟刘某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年7月下旬,被告人刘某一因经营水果生意压力大,产生了偷抢金店的想法。经过几天的观察,他发现上栗金店的老板王某某每天下班后都会将黄金首饰带回家中,遂将他锁定为抢劫目标。
年7月30日凌晨,刘某一告知刘某二需要其帮忙去偷几十万元的东西,刘某二表示同意。随后二人驾车来到上栗镇某花园塘后面的坪地,刘某一从汽车后备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柴刀、匕首、蛇皮袋、白纱手套等作案工具,要刘某二听从其安排。刘某二见其准备了柴刀、匕首等工具,知道可能要抢劫。
刘某一驾驶其事先停放在此处的红色摩托车,载着刘某二来到被害人王某某家楼下。两人戴上白纱手套,刘某一将匕首插在腰间,让刘某二在外等候,自己从王某某家阳台的窗户爬进了屋内,从里面将大门打开,让刘某二带着柴刀进入屋内。
二被告人在王某某家的客厅及未关门的房间里查找,但未找到黄金首饰。刘某一发现有一间打不开房门的房间,断定王某某带着黄金住在里面,于是坐在客厅等待王某某起床。
凌晨5时30分许,王某某起床后从卧室刚打开门,刘某一便持柴刀上前强行推门并朝王某某头部及手上砍了数刀。王某某被砍倒在地的同时大声呼救,刘某一见状便让刘某二提来一桶水往王某某头上及嘴里倒。倒完水后,刘某一见王某某仍然在反抗,便持匕首刺向王某某腿部,之后王某某停止了挣扎。刘某一让刘某二将卧室内床边的灰色塑料箱打开,将里面的黄金戒指、项链、吊坠等共计件首饰倒入一塑料袋中装好,随后两人带着塑料袋迅速离开了现场。
被害人王某某全身多处被刀砍伤致失血性休克、左手掌完全离断、右手第四、五指不全离断、右前臂神经血管肌腱断裂伤、右尺骨劈裂性骨折、右额骨骨折并头皮血肿等。经鉴定,被抢首饰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被害人王某某被刀砍伤致左手掌自远侧掌横纹处至第三掌指关节处离断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被告人刘某一、刘某二于年8月4日凌晨被侦查机关抓获。侦查机关追回黄金首饰件已发还被害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一、刘某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入户后采用暴力方法抢劫,劫取财物数额巨大并导致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上诉,该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萍乡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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