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手术后的内固定取还是留判断方法都在这
2021-2-26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点击进入朋友圈
骨科手术(包括骨折、脊柱退变、肿瘤等)后,体内的内固定物取还是不取?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必须取出来。那么,内固定物到底取不取?什么时候取?其实,在骨科界目前仍然存在争议。MatthewL.Busam
等人在
年JAAOS
月刊上发表了一篇内固定物是否需要取出的综述类文章,对内固定物是否需要取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内固定术是用金属螺钉、接骨板、髓内针、钢丝、钛缆或骨板等物直接在骨内或骨外将骨折、关节或脊柱连接固定起来的手术。
内固定物的作用是为了维持稳定,如骨折对位对线后,使用内固定物维持对位对线并固定牢固;又如关节融合手术,为了维持准备融合关节的稳定以便关节融合,需要相应固定材料进行固定;还比如脊柱退变手术,为了维持脊柱的稳定,避免出现或者为了纠正脊柱不稳,也需要内固定来维系。因此,在骨科很多手术中,进行内固定术是必不可少的。
一旦骨折愈合、脊柱融合、关节融合等,内固定物就完成了使命,也就是说内固定物“没用”了,再加上内固定物材料大多系金属材质(目前有些内固定物是可吸收材料,不在我们这次的讨论范围),对人体来说总归是异物。因此,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时内固定物就应该取出来了。
当下,内固定物取出手术较为普遍。那么内固定物究竟取不取?大家基本达成共识的是,对于固定关节的内固定、内固定失效、术后发生感染、骨折愈合不良、软组织激惹等患者进行内固定去除。
然而,临床骨折愈合良好,内固定物未见异常,没有合并感染或其他不良情况的患者,到底用不用取出尚无统一定论,还有就是内固定物去除之后康复和参与正常活动的时间也没有非常一致的意见。
认为内固定物完成任务后需要取出来的原因有:内固定物是一种异物,长期留在体内可能产生一些不良反应:内固定物可能会腐蚀;内固定物可能发生电解作用有过敏反应;内固定物可能诱导肿瘤发生等等。
AO报告通过骨标本的组织培养和器官培养可评估可溶性腐蚀产物的毒性。组织对单一的不锈钢内固定物反应相对良好。若组织使用(接骨板和螺钉)则会相互磨损,使组织反应更加明显(图b)。与不锈钢不同,c.p.纯钛并不出现这种现象,最初的非特异性反应过后,仅见到轻微的炎性反应和包裹(图a)。
PeterThomas,SusannaStea曾针对金属内固定物过敏等进行相关研究。AO(国际内固定研究学会)报告有研究证明,近0%的健康年轻女性对镍金属敏感。其他皮肤接触性过敏的金属包括钴和铬。不过,应用含镍元素的不锈钢材料的内固定物进行内固定后过敏反应较罕见,发生率约为1%~%,但尚无精确的数据。目前还没有关于c.p.纯钛过敏反应的报道。
自从年McDougall报道首例和金属内固定物有关的肿瘤病例以来,特别是近几十年,越来越多类似的病例见于报道。有学者研究认为,随着患者随访时间的延长,与金属内固定物有关的疾病发生的数量和种类也在逐年增加。在植入手术以后,体液中金属离子的代谢对人体的影响以及金属内固定物可能诱导内固定物旁或远隔部位的肿瘤发生引起了人们的